山東昌諾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榮獲“濟南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”稱號
問:某納稅人取得2020年1月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,2020年2月在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查詢到該張發票的電子信息,是否必須在2月屬期進行用途確認?如已經將發票用途確認為申報抵扣后,又需要更改用途,應該如何處理?
1.依據:《公司登記管理條例》
1.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超過10萬元是超過部分納稅還是全額納稅?
問:因物殊原因,我公司請具有專業施工能力的建安業公司提供了專業技術服務,雙方簽訂了技術服務合同。